(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3月1日,用户陆先生向“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发来求助,称百度团购篡改拉手网商品信息,拒不退款。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陆先生投诉事实:
订单号: 434553878470265
本人于2014年2月21日使用百度团购APP购买434553878470265,541264022670265两件产品,由于日程变动没法使用,故电话致电百度团购退款,百度团购客服称本订单不支持退款(手机购买时没有标注不能退款,在百度团购购买过20次以上团购从未有类似说明)。
经于拉手网(百度团购是第三方提供者)客服确认,这两个订单都是可以退款的,百度不能单方面修改退款协定,而钱都在百度那,他们没有权限退款,需要跟百度客服说。
21日下午致电百度客服,客服承诺三天内答复,直到24日没有人给我回话,再次致电百度,承诺两天内答复,仍然没人回复我,26,28日又再次致电,客服仍然是官方式推脱。而至今团购产品也已经过期无法使用。百度团购作为第三方接入,拉手网原产品明确标注支持随时退款,过期退款,为何到了百度就单方面拒绝,工商总局对于2012年3月以后团购网站有新规定,团购网站不得以“团购不支持过期退款”为由不给退款,也就是说团购网站的这个条款是霸王条款,况且百度仅是第三方接入的,原提供商拉手网是同意退款的。
据《2013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售后服务、退款问题、虚假促销、退换货物、网络诈骗、发货迟缓、质量问题、网络售假、订单取消、节能补贴,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2013年上半年用户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
为更好地监测电商企业用户体验案例,也给用户网购参考,凸显电商诚信,投诉平台特开设“电商315曝光台”(www.100ec.cn/zt/315_qy/),对包括高朋网、拉手网、窝窝团、糯米网、大众点评网、美团网、聚齐网、嘀嗒团、58团购等团购网站进行用户体验监测。
鉴于近来微信、移动购物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网购用户征集涉及手机和pad移动互联网端,微信(扫二维码、公众账号等)、微博、智能电视(电视购物以及智能互联网电视购物)的投诉案例,如果您在以上购物中遇到任何不愉快购物经历均可发送至tousu@netsun.com。
为了方便用户及时反馈电子商务交易中出现的问题,网经社开通新浪微博投诉通道,欢迎@电商维权顾问。(文/圈圈)